今天继续我们小长假的话题,继续回归最基本的话题,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的区别,及优劣势。EB5Sir准备了一张表,读懂这张表,就读懂这两者的区别,表中所列的优劣势,是个人主观判断,并不具有权威性,请各位看官自行判断,某种角度上来说,如果要比较两类项目的优劣,类似今天文章的题图,是在比较橙子和苹果的好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在表中列明的,就说明直投和区域中心项目没有区别,譬如:都可以投资50万,只要在TEA(目标就业区)等,就不一一枚举了。
直接投资 | 区域中心 | |
法案依据 | 1992年的区域中心试行计划,每年都需延期。(最近3年一延) | 1990年起的永久法律 |
运营机构资质 | 无需USCIS批准就可开展业务 | 区域中心需要USCIS批准 |
投资形式 | 多为股权投资 | 借贷和股权都有 |
EB-5投资者的参与 | 通常直接参与实体经营 | 通过区域中心的投资或借贷而参与到项目中 |
EB-5投资者同美国实体和项目的关系 | 直接 | 间接 |
监管账号 | 可以有 | 通常都有 |
经济分析报告 | 无 | 必须有 |
I-526审理周期 | 快 – 最近为6个月左右 | 慢 – 最近为12-18个月 |
就业类型 | 直接就业 | 直接/间接/延伸就业 |
I-829审批 – 就业证明文件 | 工资单/税单/员工表I-9 | 通常是经济分析报告及花费收入等财务报表,以证明间接就业 |
项目投资文件 | 简单,通常只需商业计划书 | 复杂 |
直接投资 | 区域中心 | |
直投的优势 vs 区域中心的劣势 |
I-526审批简单、审批周期短 | 经济(就业)模型复杂,I-526审批周期长 |
投资者管理参与度高,较易控制经营风险 | 项目大而复杂,参与面广,项目风险涉及面广 | |
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可以调整经营,增加雇用人数,灵活度高 | 牵涉面广,对项目无直接控制,就业不足也往往无计可施 | |
直接投资 | 区域中心 | |
区域中心的优势 vs 直投的劣势 |
对投资者管理要求高,管理经营风险不易控制 | 成熟团队+成功项目,使得投资移民简单易行 |
只能使用直接就业 | 就业使用面广,单位投入往往可以创造更多就业 | |
为了满足就业要求,必须维持经营 | 管理参与度低,可以搭顺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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