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投资 | 解读黑人经济振兴政策

编者按|南非是中国在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2014年中国与南非的双边贸易额达到603亿美元。两国双向投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在南非的大中型中资企业超过120家,累计对南投资约120亿美元,雇用当地员工超过1.2万人。

南非投资

2015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访南非时,与南非总统祖马共同见证了26项双边协议的签署,总价值达940亿南非兰特(约合419亿元人民币)。双方领导人在会谈中指明,海洋经济、产能、能源、贸易、投资将是未来中南经贸的重点领域。

走出去智库首席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顾问吕立山(Robert Lewis)撰文,简要介绍南非基本情况、经商环境和关键风险因素,并详细介绍拟赴南非投资的企业必须了解的一项特殊政策——黑人经济振兴(BEE)。

要点

1、在南非投资面临一定的政治风险及安全风险,并需要考虑货币汇率波动、工人罢工以及电力供应短缺等风险因素。

2、企业在黑人经济振兴方面的评价等级将直接影响企业竞标政府项目的结果。

3、对中国企业投资南非而言,均涉及BEE政策合规问题,需要吃透相关法案细则。

正文

文/吕立山,走出去智库首席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顾问

南非基本情况

南非国土面积达122万平方公里,人口约为5300万。就人口种族构成而言,非洲黑人占据80%,白种人占据8.5%,有色人种占据9%,印第安人/亚洲人占据2.5%。英语是南非的商业语言,非洲语和部落语的使用也非常广泛。

矿业是南非最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其是世界上铂矿最大生产国,钯矿第二大生产国和金矿第三大生产国。此外,南非的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旅游业也表现卓越,因此也吸引了大量的中国投资者。

南非经商环境

根据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发布的《经商环境报告》(World Bank/IFC Doing Business Report),2015年,南非经商便利程度在189个国家中排名第43位;根据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编制的全球廉洁指数(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2014年南非得分44分,在174个国家中排名第67位。

根据化险咨询(Control Risks)2015风险地图(RiskMap 2015),南非的政治和安全风险评级为中等风险(约翰内斯堡和缺少食物的城市地区的安全风险评级为“高风险”)。中等政治风险表示,在南非尽管企业运营总体环境良好,但仍存在显著挑战;而中等安全风险表示,南非部分环境安全因素会对公司营业造成影响,且这些影响可能是严重的。

在南非投资的关键风险因素

对于拟赴南非投资的中国投资者来说,如下关键风险因素需要提前考虑:

第一,南非货币兰特汇率波动频繁;

第二,南非工人罢工非常普遍;

第三,电力短缺,停电情况普遍,且不同地区电力供应水平差异巨大,大型制造业企业尤其要确定其工厂所在区域供电是否稳定;

第四,一些城市(如约翰内斯堡)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黑人经济振兴政策

黑人经济振兴(Black Economic Empowerment,BEE)政策是南非政府针对历史上因种族隔离造成的遗留问题而于1994年出台的经济政策,旨在解决黑人经济地位过低、在企业中股权太少的问题。

该政策对各企业的黑人持股比例、参与管理程度和接受技能培训等方面设定硬性目标,以期全面提高黑人融入经济的程度。

在私有领域,尽管BEE并非强制政策,但企业在黑人经济振兴方面的评价等级仍将作为政府和公共企业在采购、执照发放、优惠政策倾斜、公私合作、国有资产出售等过程中的重要参数,直接影响企业竞标政府项目的结果。

此外,在个别行业,如达不到行业最低的BEE要求(例如矿业要求企业最低由黑人持有26%的股权),企业将无法申请获准相应的经营牌照。

2007年,南非贸易和工业部颁布了《广义黑人经济振兴(Broad-Based Black EconomicEmpowerment(B-BBEE))良好行为规范》。该《规范》是南非政府为施行黑人经济振兴政策制定的具体行为准则和标准,是各企业贯彻黑人经济振兴政策的行为指南。

《规范》广泛适用于各个行业的企业,同时部分行业领域的政府部门也制定了各自的行业规范,如矿业、交通运输业、农业、金融业、信息科技产业、房地产业、建筑行业的行为规范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应当优先适用本行业的行为规范。

根据《规范》,总共有7项因素用以衡量南非企业对广泛黑人振兴计划的承诺,并且每一项因素都占据一定评分比例,包括黑人持股比例(20%)、参与管理程度(10%)和优先采购(20%)等。每个企业将在每一项因素下面打分,并根据最终的得分,被认定为不合规企业或8种不同级别的合规企业,而这会对企业的优先采购,公共招投标或许可有一定影响。

以持股比例因素为例,依据2007年《规范》,合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黑人在被评级的企业里至少拥有25%的经济利益,并且拥有25%+1的投票权。

具体来讲,根据《规范》,在法人中,只有黑人自然人的持股比例才可以用以作为衡量标准。如果是多级公司持股结构,为了方便计算,允许在多级公司持股结构中采用一次性穿透原则,即选择一级由黑人控股(超过50%)的公司,将该公司黑人持股比例视为达到100%黑人全资持股。

以矿业为例,BEE投资结构可采用下图所示的两种形式。在结构2中,中方可以获得更多的控制权。

BEE投资结构

结构1

BEE投资结构

结构2

BEE的要求也适用于在南非有业务经营的外国跨国公司。除了通过传统的方式直接在外国实体结构中引入BEE合作伙伴,该《规范》也允许外国实体通过利用“股本等价项目”,即通过衡量外国实体在南非的总收入或价值而非直接持股比例。不过该项目在实践中很少被使用。

2013年10月11日,南非贸易与工业部颁布了《规范》的修正案,对2007年制定的《规范》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于2014年10月11日正式生效。

本次《规范》的修订主要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

1、对BEE评分等级系统做出调整,达标分数要求显著提高,使得所有企业的BEE等级标准几乎全部“自动降级”。例如,一家获得65分的企业在原评分系统中可达到4级,而在新系统中仅为7级。这对企业的影响是十分显著的,受影响企业有必要评估其BEE策略,进行相应政策调整,以便维持现有评级。

2、对BEE评分所考量的因素进行调整,将原来的七项因素简化为五项,即持股比例(25分)、参与管理程度(19分)、接受技能培训(25分)、带动企业及供应商发展(44分)、带动社会经济发展(5分),总计118分满分。

3、将持股比例、接受技能培训带动企业及供应商发展列为“优先考量的因素”,企业在这三项因素上均不能达标的,将被自动降低一级;这将对BEE相关的收购及融资交易产生影响。

4、BEE豁免企业的范围扩大。根据BEE《规范》,受豁免的微型企业(Exempted Micro-Enterprises ,EME)及当年新开办企业无需适用《规范》,直接享受4级企业待遇。按照修订,EME的门槛由原来的年营业额500万兰特以下提升至1000万兰特以下,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5、本次修订涉及的其他重要内容还包括调整BEE分数的计算规则,明确行业规范优先于本《规范》的一般规定等,对相关企业的影响还有待实践进一步检验。

综上,此次修订既加强了B-BBEE政策的实施力度,也对中小企业提供了激励政策,对南非企业及在南非投资的外国企业均有广泛而重要的影响。

BEE对所有赴南非投资的外国企业均有深远影响。在南非投资的企业及潜在外国投资者有必要理解政策的变化,调整或评估其黑人经济振兴策略,最大程度地降低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对中国企业投资南非而言,无论是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还是收购南非目标公司或其资产,均涉及BEE政策合规问题。

以收购为例,根据BEE政策要求,中国收购方通常需要在南非当地寻找黑人组建的BEE合作伙伴组成联合体开展收购。这就要求中国投资者吃透BEE法案的各项细则,了解BEE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相关案例;同时,对待合作伙伴的挑选要慎之又慎,要尽量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BEE合伙人,避免在未来合作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作者简介

吕立山(RobertLewis),走出去智库首席专家、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国际顾问,国资委外国法律专家顾问,在跨境并购领域经验丰富。在中国工作20年。

曾担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鸟巢”和“水立方”工程首席国际法律顾问。在中国大型国企“总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工作中做出贡献。此前,曾任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现霍金路伟)北京管理合伙人,加拿大北电网络公司亚洲区公司总法律顾问。

机构简介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3年,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国内首支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其成员具有境外法域职业资格,并在全球建立了广泛的律师合作网络。该团队在海外直接投资方面经验丰富,代表客户包括中国国有和民营企业投资者,涉及领域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发电、新能源、铁路和交通运输业、矿产、电信、制造业、高科技等。

走出去智库(CG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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