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苦谏国会,千万别把EB-5玩残了! | 行业快讯

昨天,谈了业内一个组织EB5-IC,通过详实的数据分析,试图扭转对于TEA定义的不利改变,起到了带头大姐的游说作用(查看原文)。

eb5法案

今天,来看下带头大哥IIUSA的。一早起来,业内朋友Vanessa转来了IIUSA的新闻邮件。IIUSA于11月2日,分别向参议院立法委员会大佬Charles Grassley和Patrick Leahy,以及众议院立法委员会大佬Robert Goodlatte、Darrell Issa和Zoe Lofgren,发出两封内容相同的邮件,就EB-5区域中心法案的改革,提出IIUSA会员们的建议。

个人感觉,这轮游说带头大哥不如带头大姐来的这么有力,也许人多嘴杂意见难以统一吧,不过这封公开信的提议,是经过会员们的投票,绝大多数通过而递交给国会大佬的,基本代表了EB-5行业的绝大多数声音。

下面就来看看IIUSA给国会大佬的提议,涉及4个领域:

1. TEA(目标就业区)

高失业率的TEA(也就是除了乡村地区),必须是同一个地理区域,或者是一个由政治划分的包括不超过12个连续的人口统计区的区域。同时,不能将无人口的人口统计区作为连接不同人口统计区的桥梁。

请参考下,昨天的文章,参议院大佬的S. 1501提案,要求是TEA只能是一个人口统计区,基本将使得在绝大多数城市的绝大多数地区不可能再有TEA(查阅原文)。

IIUSA的出发点是,找到一个在现有TEA定义模式和S. 1501提案中的平衡,不超过12个连续的人口统计区也是加州现行的TEA认定政策。

2. 最低投资额

TEA为80万,非TEA为100万。

请注意,S. 1501提案要求非TEA为120万,IIUSA也在讨价还价,建议为了项目更加容易募资,同时保持EB-5计划的国际竞争力而言。

3. 就业创造模式维持不变

S. 1501提案关于就业计算方式的变更,也是非常要命,既要限制计算创造出来的就业的地理范围,还要限制非EB-5资金创造出来的就业。非常苛刻,而且不可行,被业内一通抨击,可以参考之前的文章:

IIUSA的意见就是,维持现有就业计算方式。

4. 生效日(所谓祖父条款问题)

对于新法案生效日之前,递交的I-526申请有效。

IIUSA提醒国会,任何试图用新法去追溯老的投资者(无论是在9月30日前还是当前在新法尚未生效之前递交I-526申请的),都是不合理的,并将对EB-5计划造成重创。

IIUSA列举了,1998年,移民局改变审批规则,并且追溯老的投资者,造成EB-5计划至少为期4年的停滞,希望国会不会做类似的傻事。

我们可以注意到,IIUSA的提议,不包括项目的祖父化。也就是说,那些希望在9月30日之前,递交了I-924范本认证,试图锁定该项目继续按照现有法案的50万最低投资额,在新法生效之后继续招募投资者的努力,不在IIUSA的提议之列。

综合上述4点,我们可以看到,带头大哥,IIUSA在努力游说,尽量在扭转当前不利的政治局面。

这几年,EB-5市场越来越大,但是政治形势越来越差,真可谓王小二过年。让我们回过头去看2013年6月,参议院通过的全面移民改革法案中涉及EB-5的内容:

1. EB-5区域中心计划永久化

2. 按照CPI指数,逐步涨价

3. 将EB-5签证配额从个人改为家庭

不幸的是,由于众议院由共和党控制,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的全面移民改革提案,并没机会通过众议院而成为最终法案。

我们能看到,2013年的参议院提案,除了涨价,别的都是有利因素。王小二过年,时隔2年之后,王小二面对的是:涨价、资金来源收紧、TEA定义和就业计算方式变更,EB-5法案未能永久化,而且要命的是,放宽EB-5签证配额议题,在新的参议院提案中只字未提,在IIUSA给国会的提议中,只字未提!!!

真希望无论带头大哥还是带头大姐都能雄起,而不是被舆论以及政界压着,被动挨打连丢城池无力还击。
总之,形势不好,且移且珍惜。

文章编辑:EB5Sir,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ctell.com/archives/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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