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可以。
首先,被指定为绿卡申请的受益人是移民意图的证明,这将阻止您进一步扩展F-1身份,重新获得F-1签证或使用F-1重新进入美国。签证。因此,在您最后一次批准OPT扩展程序之前不要这样做,并且在提交文件后,请勿在未事先获得假释的情况下前往美国以外的地方,因为您可能无法重新进入F-1身份。但是,您的F-1身份不会被撤销;仅当您以非双重意图的非移民签证进入该国,或者当您请求将身份扩展为非双重意图的非移民身份时,才对“移民意图”进行测试。
其次,请注意,大多数类别的基于就业的绿卡都被超额认购,其中许多的等待名单比OPT持续时间更长。如果您来自印度或中国,则不能这样做:即使您拥有硕士学位,对于那些在这些国家出生的人来说积压的时间也太长(印度为5年,中国为2年)。但是,如果您不是来自四大洲之一(中国,印度,菲律宾或墨西哥),则很有可能在OPT用完之前能够批准您的请愿书并签发签证号码。目前,甚至墨西哥的EB-3机也相当活跃。
类似的警告适用于基于家庭的移民申请。有些类别的移动速度相当快,而另一些类别则需要很长时间。在采用这种方法之前,请研究您申请的批准和分配签证号码的预期时间(如果您不打算申请相对亲属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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