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移民就业与绿卡风险(中篇) | 就业对比篇

今天继续,EB-5的就业创造的话题,John Shen(RCH区域中心)文章的中篇。

EB-5的就业创造,是个比较技术性的问题,很多投资者往往只能了解个大概。每个项目都会说,我项目的就业盈余是多少等等,但是不同性质的项目,所创造出来的就业的性质也是有区别的,最终就业能落实的可能性,也就因此会有差异。希望这个系列,虽然专业,但是深入浅出的文章,EB-5投资者能读懂读通,回头看项目会更加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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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建筑就业和经营就业哪家强?

大部分EB-5项目都是新公司新项目,启动初期经常会有一个建筑开发(个别情况下是建筑翻新)的施工过程。根据施工量,这个过程有时一年,也可能长达两年甚至更长。在施工阶段企业处于建筑开发状态,还无法正式营业。建筑开发和装修一旦完成,企业就可以按照自己的营业规划正式开门营业了,这时候企业就过渡到了经营状态。对于个少数没有建设开发需要的项目来说,企业不必经历建筑开发状态,往往一启动就处于经营状态了。

在就业划分上,所有就业都可以归入两个互无交集的类别:

建筑就业(construction jobs)和经营就业(operational jobs),前者是企业在建筑开发状态中由建筑施工产生的就业,后者是企业在经营状态中围绕着生产经营产生的就业。注意,并不是所有EB-5 项目都有一个建筑开发过程,因此建筑就业并非每个项目都有,但所有EB-5项目最终都会进入经营状态,都可以创造经营就业。那么,这两类就业在满足EB-5 就业要求的难度上有区别吗?如果有,哪种就业更容易实现呢?

不管是建筑就业,还是经营就业,按照经济学模型又各自分别产生出直接,间接和衍生就业。不过,在就业产生机制和这三类就业相互关系上,建筑就业与经营就业有着显著的区别。这些区别决定了不同类别就业的实现方式不同,进而造成在I-829申请阶段需要提交的文件不同,I-829获批的难度也因此而完全不同。

对于投资人来说,理解这些区别实在是太重要了。别忘了,按移民局提供的统计信息,在I-829被拒绝的案例中,64.67%都与就业不到位有关。如果一名EB-5投资人能正确理解这里的区别,通过解读投资项目的就业规划,就能比较容易避开就业难度大的投资项目,选择就业难度相对小的项目,从而大大降低申请绿卡的最大风险 – 就业不到位。

先谈谈建筑就业:

在经济学上,建筑就业的产生是资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造成的。由于建筑开发过程本身需要雇佣建筑工人,按照我们前一篇(初级篇)分析中提到的定义,这些施工现场需要的就业岗位就是建筑就业中的直接就业。与此同时,大批量建筑原材料的使用有效推动了生产和运输这些原材料的产业,在这些产业中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这些岗位构成了建筑就业中的间接就业。最后,直接和间接就业的人群在消费中又推动了消费场所的新就业,而这些新就业又组成了建筑就业中的衍生就业。

目前除了极个别石油项目,所有EB-5 项目的建筑就业都采用“建筑成本”(Cost of Construction)的方法计算就业。这也是移民局通常最为接受的建筑就业计算方法。这种方法是从建筑预算出发,根据建筑预算总额计算出相应的直接,间接及衍生就业。

这里的建筑预算包括以下两部分建筑花费:

1)建筑硬性花费(construction hard costs)

2)家具,固定装修和设备(FF&E, Furniture, Fixtures & Equipment)

注意,除了以上两种费用,其它在建筑过程中的软花费,比如设计费,规划费以及政府的各种收费等原本都不可以算作建筑预算的一部分,但在2015年初移民局针对就业的电话会议上,移民局负责人表态“部分建筑软性花费也可以计入建筑预算”。

请注意:美国移民局的现行政策规定,除非建筑施工过程持续两年以上,否则移民局不会考虑接受任何建筑就业中的直接就业。这是一项硬性规定,它等于彻底拒绝了施工期短于两年的中小型项目和部分大型项目使用直接就业的可能。在当今的EB-5项目中,大部分项目的建筑开发时间都短于两年,因此能使用直接就业的建筑项目屈指可数。当然按照投资移民的就业定义,每个投资人资金所创造的十个就业岗位原则上都应该是“长期的”(permanent)就业,而非“临时的”(transient)或者“季节性的”(seasonal)就业,因此建筑就业中的直接就业在建筑施工期短于两年情况下不能算数也还算合情合理。

幸运的是,建筑就业中直接就业所受到的限制对计算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毫无影响。建筑就业中的间接和衍生就业虽然同样是根据建筑预算独立计算出来的,但没有最低年限规定。因此,如果建筑开发过程短于两年时间,尽管按规则不能产生任何直接就业,但建筑预算(建筑硬性花费,家具,固定装修,设备,及部分软性花费)的执行仍然可以产生间接就业。建筑预算资金越多,产生的间接就业数量也就越多。同时,间接就业的产生又催生了消费领域的衍生就业。

建筑就业总结:

建筑预算决定就业。只有建筑周期长达两年或更长时间,移民局才允许计算直接就业。但是只要执行建筑预算,不管是否有直接就业,一定会产生一批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

再谈谈经营就业:

不管有没有建筑开发过程,企业一定会最终进入经营状态。对于有建筑开发施工过程的项目,经营状态通常是在施工结束后正式开业那天开始的。而对于没有建筑开发施工过程的项目,经营状态是从EB-5资金进入项目那天就开始了。

经营就业的计算方法按照当前EB-5项目使用的普遍程度划分,基本有两类:

1)“预测收入”(Revenue Forecast)方法

2)“直接就业”(Direct Jobs)方法

以下分别简单介绍一下。

1)“预测收入”方法是目前EB-5项目中使用最多的经营就业计算方法。

它指的是,以未来企业总营收来计算经营状态下企业产生的直接,间接和衍生就业。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所有就业能否到位全部看未来的年度营收是否达到最初批准的商业计划书中预测的数字。营收达标那么这三类就业就算全部到位,万事大吉。而营收一旦“脱靶”,I-829的提交就必须伴随复杂的合理解释,是否获批就要听天由命了。对于选择了使用这类就业方法项目的投资人来说,必须关注未来企业的营收,而在提交I-829的时间点企业是否达到当初商业计划书的营收预期则可能是能否顺利拿到永久绿卡的关键。

2)“直接就业”方法也是目前EB-5项目中较为流行的经营就业计算方法,使用程度仅次于“预测收入”方法。

这种方法是从企业主提出的未来新创造的工作岗位(直接就业)数出发,根据当地该行业的就业参数(Multiplier)计算出未来“应该”产生的间接和衍生就业数字。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就业能否到位全看企业主是否能在规定时间内创造出足够的直接就业。而一旦直接就业数字未能达到当初的计划,因为就业参数不变,间接和衍生就业的产生也将相应减少,就业达标就越发困难。当然,如果企业主能主动配合,及时“调整”直接就业人数,就业达标也就基本没有问题。

经营就业总结:经营就业主要有两种计算方法:预测收入方法和直接就业方法。 前者看企业收入是否达到盈利预估,后者则看直接就业能否到位。不管哪种方法,在I-829阶段,就业是否到位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各类就业的实现难度比较:

EB-5 就业是否到位,能不能被接受,是通过在投资人的I-829申请中向移民局提供就业到位的书面证据来完成的。而不同类别的就业需要提供的书面证据也截然不同。

建筑直接,间接和衍生就业:建筑预算执行完毕,全部花费使用在了建筑硬性花费,家具,固定装修,设备和部分软性花费上。项目方须提供主要发票和花费清单。注意,能否算上建筑直接就业还要看施工周期是否超过两年。

经营就业按“预测收入”方法:企业经营状态下年度报税记录和财务报表(损益表)。

经营就业按“直接就业”方法:企业雇佣正式全职员工的工资记录单(Payroll record),向州政府提交的季度雇员报告及雇员纳税记录。

各类就业实现难度表

对于怎样比较各种就业的实现难度,前移民局内部的首席EB-5经济学家Scott Wagner有着如下的经典评述:“最容易实现的就业是花钱去实现的就业(建筑就业),难度比较大的就业是挣钱再去创造的就业(经营就业直接就业法),最难实现的就业无疑是挣钱一定要达到一定标准才能创造出的就业(经营就业预测收入法)。”

从向移民局提交的就业证明材料来看,建筑就业无疑是最容易满足的,只需要准备建筑预算花掉的发票即可,建筑施工一旦完成就万事大吉了。

而经营就业两种方法都不容易:如果用直接就业法就需要提交雇员报告和工资单,而企业首先需要创造足够收入把雇员工资之外的很多经营基本花费付清才能谈雇佣新人,这种情况下所有就业完全由企业能否创造足够收入而且雇佣足够员工决定。如果用预测收入法就更加危险了,因为企业不仅要创造收入,还要不管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管理手段如何变化,必须在具体时间点达到一个几年前预测的固定收入数额,这种方法还不可能像直接就业法那样,在提交I-829材料前的最后一个季度由企业主“临时抱佛脚”突击增加雇员人数,总之太多不定因素会影响企业是否收入达标。

就业难度比较总结:

建筑就业是最容易实现的就业,是“花钱创造就业”。任何经营就业都是“挣钱创造就业”,因而不易。直接就业法要求企业首先创造出足够盈利才具备聘用新员工的基本条件,明显比建筑就业更难。而预测收入法则要求企业盈利必须达到固定数值才能满足就业要求,盈利毫无弹性空间,风险和变数只会更大。

文章最后,EB5Sir补点个人观点:

1. 一个项目中,往往会同时混有建筑就业和经营就业,对投资者来说,读了本文后应该能分清楚一个项目中,哪些是建筑就业哪些是经营就业,各自实现的难度,掌握这项技能,能帮我们分析不同类型就业所能支撑最终获得绿卡的难易度。

2. 非常赞同John的观点,建筑就业的实现和证明简单。

3. 不过也想强调下,这都是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讨论。如果一个项目根子不好,发生问题,哪怕募集到资金,哪怕是用纯的建筑就业,项目废了绿卡还是会打水漂。所以,个人观点,通过各项参数的技术分析只是手段之一,单纯从就业好坏肯定或者否定一个项目都可能会是舍本逐末,最终还是要落实到项目运营的本身来确保绿卡和投资返还。

未完待续,下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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