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9名法官以5:4的投票裁定,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将会保障同性情侣婚姻是合法的。自此,美国50个州的同性情侣无论居住在何地都能享有合法步入婚姻的权利,14个州对同性婚姻的禁令随之取消。美国由此成为全球第21个在全境范围内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同性移民
说起同性婚姻,不能不提同性移民。
多年前,EB5Sir就有一位从纽约来的男性朋友,他在上海某大学教英语,虽然有男朋友,但是按照当时的美国法律条件,却没可能带着朋友合法移民,在上海客居两年之后,悻悻然离开去了南美。在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告诉了我,也说起在高中告知父母时,家人的感受。有句话至今难忘,这是那年他父亲对他说的一句话:现在终于明白你为何躲着我了,不愿意我带你去户外运动,我还以为你不爱我。
要是熬到现在,他就可以顺利办理同其同性伴侣的美国移民了。
不过,这次最高法院的裁决,只是美国同性历史的最新一步,裁定最后14个禁止同性婚姻的州也能同性婚姻而已。其实,早在2013年,同性移民就已经并非不是可能了。
2013年6月26日,在United States v. Windsor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以5票赞成4票反对(也是5:4,还没查过具体哪几个投赞成哪几个投反对票的,看看是否还是各持己见),推翻了《婚姻保护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中禁止政府颁布联邦法律承认同性婚姻的条款,做出了有利于同性恋者的“历史性裁决”:允许他们享有和异性婚姻夫妻同等的联邦福利。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1996年联邦《婚姻保护法案》中部分条款违背宪法,因为其对同性恋者存在歧视。虽然这一决议无法赋予全美同性恋者结婚权利,但它对美国规定同性婚姻合法的州意义非凡。
也就是说,在2013年6月26日起,在联邦层面已经不禁止同性婚姻了,而是取决于各个州的法律,是否能接受同性婚姻了。在2014年10月,库克同志宣布出柜之时,EB5Sir查到的数据是,在美国同性婚姻已经在32个州合法,18个州仍禁止。
2013年6月26日的最高法院的判决之后,国土安全部长,Janet Napolitano随即要求USCIS(移民局)调整移民申请的有关文件,并且受理同性家庭移民申请时,需同受理异性移民家庭申请一样公正客观对待。
自此,在美国的移民法律界,就一直在探讨同性伴侣通过EB-5一同办理美国移民的实践。诸多移民律师指出,目前世界上已有众多国家合法化了同性婚姻。即便一对同性配偶没有居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如中国大陆),他们也有机会向美国申请EB-5签证,只要,双方在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并接纳非居民在此结婚的州或国家登记办理了结婚手续,这样就可以被视为合法婚姻,进而就可以申请EB-5签证。
所以,对于中国大陆的同性配偶来说,申请EB-5美国投资移民(或者各类移民)的可行路径是,通过B类签证赴美,在同性婚姻合法并接受非居民登记的州(譬如到拉斯维加斯),取得合法结婚证明,继而申请办理EB-5投资移民。
祝,同志们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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