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给临时居留卡、永久居留卡、国别邻居、国别永居、欧盟蓝卡、欧盟永久这些到底是什么概念?是否存在这些身份?

相对于美加奥的居留权,欧洲“绿卡”最大的吸引力就是可以通行申根所有欧盟国家。移民者购买房产后,可申请临时居留权的卡片,用临时或永久居留权卡片办理申根签证,即可畅通无阻。
首先说说绿卡。

绿卡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因为最早美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是一张绿色的卡片,随着设计的变化已经更新了19个版本,现在它已经是一张白色有黄绿色花纹的塑料卡片,但是绿卡这个名称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在英语系国家用得比较多,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实际上就是拥有一国永久居留权(Permanent Residence)的一个证件,就像你是中国公民,所以你拥有中国身份证。
在欧洲,一般不这么称,就很规范地称作无限制的居留许可,习惯上也称为永居、长居或绿卡。欧盟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永居,比如德国永居、法国永居等,欧盟申根国(英国、爱尔兰等不在此列)也有统一的欧盟永居,对于二者的区别,以后会作专门分析、比较。
一般的居留称作有限制的居留许可,如留学居留、工作居留等,要说明的是欧盟或申根区并没有统一的欧盟居留,这个有限制的居留许可都是各个国家的,如德国居留、卢森堡居留、丹麦居留等,但这个居留还是遵循了一些共同规定。欧盟居留的叫法是明显的杜撰和对国人的误导。

来自非欧盟国家想在某一欧盟国家居留90天以上的外国人,都必须申请有限制的居留许可。这个有限制的居留许可发放的决定权在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卢森堡是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只是按照外事程序面签申请人,核实申请人身份及申请材料,收取材料后寄往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卢森堡是外交部),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卢森堡是外交部)审核后作出决定,再通知驻外使领馆是否核发入境签证。申请人持一般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入境,办完户口、保险等手续到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卢森堡是外交部)换取居留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入境后换取居留证是有限制的居留许可。在德国,只有以下几种例外;
1,专家、具有特殊工作技能经验等高级人才且最低年收入6.6万欧元以上(原为8.88万欧)(注:并不是所谓的蓝卡,蓝卡是3年有效期的,以后会作专门介绍。)
2,投资50万欧元(原为100万欧)创造至少十个工作岗位并兑现投资和创造工作岗位数量的企业家。
目前为止,本人就知道此二种情况,能直接获取无限制的居留许可即居住权,也就是习惯上的永居、长居或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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