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美居民签证(SB-1签证)介绍(一)

回美居民签证(SB-1签证)介绍(一)

SB-1签证简介

 

美国绿卡持有人或临时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回美证(Re-entry Permit)过期,在重新返回美国时需要申请新的移民签证以恢复永久居民的身份。绿卡持有人在绿卡旅行期限(1年)或回美证有效期限(2年)内,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如期返回美国,就有可能符合申请SB-1签证的条件。

 

在完整的SB-1签证申请程序中,申请人要参加两轮面谈。第一轮面谈由领馆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如果领馆决定符合要求,才能进入第二轮面谈。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申请SB-1签证的要求并不保证申请最终会获得批准。领馆在第二轮面谈并审阅递交的所有材料之后,才会做出决定。在两轮面谈中,申请人都必须证明是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情况逾期停留、无法返回美国。

 

SB-1签证的例外情况

 

美国军人和驻外公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即便绿卡过期,也可以持过期的绿卡入境美国,无需申请SB-1签证,前提是要能证明自己:

 

没有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及

 

配偶或父/母也返回美国

 

原文作者:德美律师事务所

文章编辑:移民通,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ctell.com/archives/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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