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事务所接到一位同胞的电话。他的朋友来西旅游,原来只准备呆一个月,结果遇到了好客的朋友,各地走了一走,超过了签证有效期。在准备离开的那天,航空公司(一家欧洲国家的航空公司)不让登机,让他从马德里离境,不得经过其他欧洲国家。便搭乘中国的航空公司直接回去,
周末又收到一位读者的电话咨询。她丈夫来西探望她和孩子。当时他估计在西班牙停留30天,获得了签证后,于6月底就来到了西班牙。他们安排了旅游活动,准备三人好好度假。既然有申根签证,就安排了一次全家到欧洲其他国家的旅游。
未曾想,在旅游中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了:由于不懂得看护照上的资料,日程安排错了,按照实际批给的日期,他们的计划不能完成;如果多留几天,超过了签证有效期。据说会影响以后再来欧洲的,还有说,会被迫五年内不得再来欧洲等等。
这些问题的发生确实让人沮丧,好好的旅游探亲会因为这类问题,搞得很没劲。
问题出在哪里?
第一,一定要准守签证有效期,在所允许停留的日期到期前,离开西班牙(申根区)。
很多侨胞不太注意签证所给的天数。而对于颁发签证的使领馆,和其他申根签约国使领馆来说,是否有不良记录,即是否有超期不归的记录,是很重要的。过去使领馆还曾要求当事人回国后把护照上的有离境章的一页做成复印送回使领馆备案呢。如果一个中国人,曾经有过逾期不归的记录,下次再要申请申根国家签证,不管在哪个国家申请,都会遇到困难。
相比中国边防对待逾期的外国人来说,欧洲还是比较宽松的。中国边防,对于一个持过期签证的旅客,即便他要离境,也必须缴纳高额的罚金。而西班牙则不,只要你离境,签证过期了也不再追究,只是要求你直飞中国,不能在其他国家停留。但是要知道,如果搭乘德航、法航、荷兰航空等的班机,由于所经国家是申根签约国,在西班牙任何港口,都不办理离境手续,而是搭乘“vuelos domésticos ”,就像在家里,从前院走到后院,只有在离开欧盟区时,才办理离境手续,在护照上加盖离境章。所以,第一位读者的朋友,他当时要在Málaga登上德航的班机,人家一看他的签证已经过期,西班牙就不能允许他搭乘到达欧洲其他国家的飞机,如果允许他登机了,等于同意当事人“自由在欧洲通行”了,万一他没有从那儿出境,那个国家会追究德航的责任。所以,要求他到马德里来搭乘国航班机,在马德里就办理离境手续。据说,他当时在马德里的国航柜台上也遇到了困难,国航也不让他登机。我让他去找机场警察局,因为我有把握,只要当事人离境,离开申根签约国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正常进入中国国境的,国航让他登机是没有错误的。
这个例子介绍给大家,想告诉读者,万一自己或朋友的签证过期了,离境时最好选择国航或东方的航班,不要给自己添麻烦。
第二个问题,如何看签证有效期。由于签证上是西班牙语的,有可能当事人本意不是要逾期,而是误解了签证上的资料。
签证那张贴纸上,有几个数字要注意的:1)颁发签证的日期。2)在申根国家内停留天数。3)签证有效期。4)是一次入境,还是多次入境。
1)颁发日期,都知道,与持证人的旅行关系不大,当事人一定会在领到签证后启程。
2)如何计算天数:从入境后第二天起算,如果是30天,就是30天,不是一个月!入境是6月25日,26,27,28,29,30/6月,加上7月的25天,即7月25日之前离境。但是如果是7月25日入境,则该在8月24日夜间12点前离境。
3)签证有效期。是指所发签证在该日期前有效,也就是说,在有效期内的任何一天可以进入申根区。比如我们的读者家属拿到的签证上,有个2016年8月12日的日期,Validez hasta el 12 de agosto。在中国颁发的签证上就是:2016年8月12日前入境。这样的说法比较适合中国人的思维方法;而老外的“有效期至2016.8.12.”对于华人来说,就容易误解。本来是指有了该签证,当事人在8月12日之前就是有签证的,过了那一天,签证就作废了,要想去,得重新申请签证。而我们的朋友却理解为“我的签证到8月12日有效–我可以在8月12日之前离开申根区”。只看了这个日期,却无视了“停留天数”。否则,30天和8月12日之前的天数就不想吻合了,无法解释了。
4)还有一个数字也要重视:是一次入境,还是多次入境的。一般旅游或探亲的签证,会给一次性入境的。一旦进入了申根区,可以在26个国家内飞来飞去。但是,一旦离开了,就不能再回来了,虽然你没待够30天。举个例子,来到西班牙,安排了旅行计划,其中要到英国玩几天,也申请了英国的签证。当事人应当把去英国的旅行放在最后,哪怕是30天后,而不是放在中间。要是中间去了英国,那就不可以再回到西班牙,也不能经法国、德国等再进入申根国家了。
现在来西班牙等欧洲国家旅游探亲的人很多,这个问题应当引起重视,根据签证所给的条件安排日程,免得给旅行带来不愉快。所以,在领取签证时要问清楚,不要怕人家嫌烦,多提个问题。
顺便再次提一下短期签证的延长问题:短期签证不得超过90天。如果拿到的签证已经是90天的了,就不可能再延期,不管是什么理由和原因。如果是不满90天的,则最多可以延长到90天,而且必须在到期前提出延长申请。申请停留时间(estancia)的延长,必须是同原来签证申请相同的理由:原来是探亲的,还是探亲的;原来是旅游的,还是旅游的。申请时要准备好所有条件,诸如亲人的邀请,停留期间的经济条件,旅游保险等等。如果延长未能得批准,则必须及时离境,并需搭乘直接到达所属国或具备那里的居留许可的国家的航班。
原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西班牙欧华报 作者: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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