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产能合作|中亚产能合作分析:以哈萨克斯坦为例【走出去智库】

国际产能合作|中亚产能合作分析:以哈萨克斯坦为例【走出去智库】

编者按

 

中哈国际产能合作是中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先行者。截至今年5月,中哈产能合作已形成52个早期收获项目,总金额超过240亿美元,涉及冶金矿产、能源资源、机械制造、建材化工、基础设施等领域,并树立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

 

当前,中国已经与20多个国家签订了国际产能合作协议,一大批项目也已在海外启动。但在工作推进中,机遇与挑战并行。因此有必要用解剖麻雀的方式,研究中哈产能合作。

 

走出去智库今天分享一篇文章,从中哈产能合作的背景、模式、挑战及建议等角度,对中哈乃至中亚地区的产能合作进行了分析,希望给走出去企业提供决策、操作参考。
要点

 

1、中哈产能合作模式是以投资建厂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涵盖投资、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的一条龙产能合作模式,中哈产能合作基金为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来源。

 

2、中国必须考虑俄罗斯在中亚的传统利益,以及美国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敌意和遏制,一步一个脚印进行严谨的顶层设计和对外实践。

 

3、中哈产能合作要以一个到数个大型项目组为模板,完善产能合作模式,构建产能合作平台,打造多个产能合作示范区。

 

正文

 

文/周睿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研究分析员

 

2015年是全球经济动荡调整的一年,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仍在持续,并从中心国家向边缘国家扩散。受到国际油价大跌和需求锐减等因素的影响,很多新兴市场国家和边缘经济体都陷入了经济困境,包括一度经济发展迅速的哈萨克斯坦。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中国与中亚各国,尤其是哈萨克斯坦在能源合作、产能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交集越来越大,中国已经成为中亚各国越来越重要的合作伙伴。与哈萨克斯坦开展产能合作,帮助哈萨克斯坦实现经济繁荣也是实践“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步骤。

 

1中哈产能合作符合哈自身需求

 

哈萨克斯坦是中国产能合作和“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点对象国,其政治、经济动向和中国利益息息相关。

 

1998~2011这十四年中,哈萨克斯坦在经济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哈萨克斯坦经济规模翻了一番,非资源领域的企业数量增长了数十倍,并在2003年成为独联体中第一个将工业生产水平恢复到1991年水平的国家。

 

乌克兰内战爆发以来,全球油价暴跌。根据报告,2015年乌克兰GDP增速为1.2%,这个数据不仅低于1.5%的目标,也远远低于2%的经济学者们的预期。

 

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严重依赖石油和其他原材料出口。面对着经济萧条的可能,哈萨克斯坦宏观经济管理回到“凯恩斯主义”,试图通过基建拉动就业和经济增长。

 

然而受困于自身产能不足,工业化落后的问题,哈萨克斯坦急需中国提供经济方面的支持,包括资金,技术和产业链。这就为中哈产能合作快速推进铺平了道路。

 

中亚五国都是独联体国家,尤其是哈萨克斯坦,很大程度上延续了苏联——俄罗斯的的政治结构,执政党一党独大,其他反对派在议会里影响有限。

 

目前哈萨克斯坦政局稳定,政治结构牢固,但同时也要看到,强人政治国家的稳定与否同执政者自身的身体情况密切相关,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能够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时候处理好权力交接问题,是衡量这种模式是否能够具备持续的生命力的主要标准。

 

同时,哈萨克斯坦的主体民族哈萨克人占总人口比例有限,一旦经济增长乏力导致政治动荡,社会矛盾不但可能以颜色革命的方式爆发,也有可能以颜色革命转入族群冲突的模式深化。纳扎尔巴耶夫于近日公开批判大哈萨克族主义,却引发大批民众上网表达不满,即是这种风险的一个有力注脚。

 

悲观的经济前景和潜在的政治风险让哈萨克斯坦政府加快了经济调整和对外合作的步伐,同中国的产能合作成果丰硕,也让“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更上层楼。

 

2、中哈产能合作模式、行业与投资主体

 

中哈产能合作开展一年来成果丰硕,目前已达成52个产能合作项目,总金额超过240亿美元。从去年底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达成产能合作共识以来,双方产能合作顺利推进,取得了重要成果。

 

产能合作是两国总理会晤的重点内容。这些产能合作包括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汽车制造等方方面面。现在,汽车制造、聚丙乙烯项目已经开工,阿斯塔纳轻轨项目年内将开工,明年还有一批项目要上马。
中哈产能合作的开展丰富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的内涵,也把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落实到具体和实实在在的合作项目上。

 

2015年12月,李克强总理同来华的哈萨克斯坦总理进行会谈,之后双方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公报中再次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回顾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早期项目清单。

 

可以看出,中哈产能合作模式是以投资建厂为切入点,探索建立涵盖投资、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的一条龙产能合作模式。采取部门间对接的政府磋商机制,以丝路基金对接哈萨克斯坦投资和出口局,共同建立中哈产能合作基金,为合作项目提供资金来源。

 

同时,面对着可能的资金不足,新建立的亚投行也将发挥亚洲外投融资的核心作用。这种合作模式建立在中国央企“输出劳务,承包工程”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业务拓展到投资、生产、销售、运营、退出机制、退出后维护,乃至于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再循环。

 

近两年,中哈贸易发展势头迅猛,中国企业在哈投资增长迅速,其中民企仍然主要集中于商贸领域,产能合作投资以国企为主。

 

截止2015年底,中广核、中国能源建设、中铁集装箱、中铁十六局、中石油长城钻探、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在哈投资项目已经得到核准。

 

截止2015年年中,中铁国际、中石化、中国机械等央企的在哈投资项目也已经完成审批。2015年年底,即将组建完成的中哈产能合作基金将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中国企业进一步走出去。

 

3、中哈产能合作的挑战及建议

 

边缘经济体的地缘分布恰好就是美国TPP圈和中国“一带一路”区域的交界地带,这在经济地理学上反映出两个,甚至多个地区性经济区域正在形成的趋势。

 

能否实现产能合作战略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确切地说,是和英美式国家发展理念和范式的一种争鸣和博弈。

 

“一带一路”倡议和对外产能合作须着力于帮助和扶持边缘经济体开启现代化进程,提升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协助当地政府实现周边地区长治久安和政治秩序常态化。

 

具体建议如下:

 

1、要做好国别研究和针对预案,紧盯时事变化,把握深化合作时机

 

哈萨克斯坦存在着一定的政治风险预期,依赖强人政治,领袖百年后的政治权力交接不确定性很大。这就要求预判哈萨克斯坦国内政治动向,结好可能的继承者,令产能合作能够长期有效可持续。

 

同时要兼顾哈萨克斯坦周边动向预判,中亚地区的水资源和人口矛盾威胁着该地区的政治稳定,加上极端势力的渗入,稍有不慎就会不利于中国的战略布局。

 

2、要突出金融创新和基金的作用

 

一是提供各种金融支持。这包括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优惠贷款方面,还包括像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各大商业的金融机构,也包括政府的优惠贷款。相关金融机构都会在指导意见之下制定具体落实的措施,有关措施可以在下一步具体落实。

 

二是中资的各种金融机构要加快走出去。这包括在海外布局网点,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进行金融创新,自主决定在境外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外币债券,也可以通过在境外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去融资。

 

三是要加快建立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要完善人民币全球清算系统。

 

3、要从中哈产能合作经验中提炼创新合作模式

 

中国的工业化和信息化之路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经验可循,没有现成模式可以照搬,发达国家的经验只能参照而不能全盘复制。

 

和日本相似的是,中国在人均GDP超过6000美元,即日本1966年水平时也开始了产业升级和转移的进程,但是日本在东南亚和中国当时面临的条件是中国目前不具备的。

 

“一带一路”地区不是东亚沿海,中国必须考虑俄罗斯在中亚的传统利益,以及美国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敌意和遏制,要有思想准备的是中国不可能过快地在中亚地区建成类似日本在东亚地区构建的分工体系,而是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进行严谨的顶层设计和有纪律的对外实践。

 

事实上,日本的“雁型模式”目前已经趋于瓦解,日本自身并无绝对把握能够随时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革命,反倒是在电子消费产品等方面被后起之秀快速超过而陷于困境。

 

可以看到,日本顶层设计的问题在于没有考虑到体系外生产方式进步,即美国的信息化革命和电子产品消费革命,“雁型模式”理想化地假设了一个封闭的空间,在这个封闭空间中日本永远处于技术和资本领先的地位,然而这个假设是错误的。

 

因此,中国的资本输出和产业升级必须吸取教训,随时跟随世界脚步,紧盯工业和信息化进步进程的潮流,杜绝一劳永逸的惰性思维,用变化的眼光看问题。

 

哈萨克斯坦只是“一带一路”倡议中间的一环,打通哈萨克斯坦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以此为枢纽开辟通向欧洲的商路至关重要,有了一个成熟的合作模式,其他国家才能看到“一带一路”倡议的真正好处。

 

4、要兼顾多方利益,实现跨区互动,形成示范效应

 

中哈产能合作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要以一个到数个大型项目组为模板,完善产能合作模式,构建产能合作平台,打造多个产能合作示范区。

 

一是产能合作的经验要得到提炼,理论上完善中国产业转移和资本输出的范式,同美国的“马歇尔计划”和日本的“雁行模式”作比较,取长补短,有中出新。

 

二是在国际上推广中国经验,同西方工业化国家展开合作和竞争,在第三方国家投资,建项,生产,销售,形成多边参与的跨国产能合作平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促成国内产业升级和资本,技术走出去。

 

三是做大做强中哈模式,对哈萨克斯坦周边地区形成示范和跟随效应,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收入增长,稳定中亚局势,消弭地区不稳定因素,清除恐怖主义赖以生存的土壤。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微信公众号,有删改

机构简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正司级事业单位,1993年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中心是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联席会议成员,也是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

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负责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和企业,以及其他外国机构的合作项目;承办和管理发改委与外国政府建立的双边谈判及合作机制,组织开展双边政府和民间企业之间的国际交流;组织开展中国对外开放和海外投资政策等方面的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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