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中国也不能打老婆了》

在中国古代时期老公打老婆几乎是天经地义的家务事,到了当代社会虽说已经不是“天经地义”了,但老公打老婆的事警察不管,法院也不判,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将人们糊弄了上百年。很多妇女因此而必须忍受着在家被丈夫长期的各种各样的家庭暴力的折磨,他们当中绝大部份的人只能是逆来顺受地过一辈子,也有极小部份的人是采取了一种以暴制暴的非常手段,但这种手段的后果基本上都是家破人亡。

《今天起中国也不能打老婆了》

早在1935年德国的犯罪学家埃利池·沃尔芬博士(Erich Wulffen)在他的《女性性犯罪》一书中就说过:丈夫可能比较凶残,他虐待自己的妻子并且酗酒;或是以其他放荡方式来打发时间而不管不问自己的妻子等。妻子对婚姻已经很失望;感到很失落,遭受冷遇;她的性需求仅仅在外面与其他男人发生关系才能得到满足;随后出现了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这个男人在谋杀案中成为帮凶。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女人才敢冒险单独去实施犯罪。

很多的女性罪犯的案例已经证实了沃尔芬博士的这一观点,所以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制定了保护妇女儿童的专项家庭法律,这些专项法律对轻犯者判不能近距离接触被害者,对重犯者判刑入狱。这样一来既可以有效地从法律上来保护女性和儿童,也可以从家庭暴力的根源上来阻止男人和女人们的犯罪。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于今天起施行。这条法案的通过是中国迈向文明社会的一大进步,通俗一点说就是从今以后在中国大陆打老婆,甚至于打同居女友也已经不再是“家庭内部的矛盾”,而是警察依法可管,法院依法可判,家庭暴力不再是一件“难断的家务事”。曰:打老婆者,会有牢狱之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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