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要逆天?新法真改成这样对你有啥影响?!

EB-5的资深自媒体EB5Sir刚刚发了一篇《接连逆转,新法案呼之欲出!| EB-5重磅》的文章,的确是重磅文章!这一版“提案”(姑且称为“提案”吧),尽管还没作为提案正式提交给国会,不过按照美国政治的情况,结合老肖听到的各种消息,通过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eb5

在消息满天飞的今天,老肖不想在未经最终确认的基础上放大问题,只是试图从专业和行业角度来分析:如果这一版提案真的通过了,给申请人和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

另外,这一版提案,绝大部分内容源自于12月4号的那个草案,详细解读见老肖上一篇《EB-5的新法,真的要来了吗?! 增补版》。建议对照那一篇文章会看得更清楚;而且草案还有些下面没说到的内容,也比较重要。

1. TEA的新定义和配额

TEA有了5个新定义,即5种新类型。详见之前老肖12.4的草案解读。新法会不会全部照搬12.4的草案还不知道,目前来看如何定义TEA争议不大,但配额如何分颇受争议。

草案的TEA新定义中,和现在市场大部分EB-5项目最接近的是“特殊投资区域,Special investment zone”。但是这一版提案,没有对这个“特殊投资区域”类型的TEA进行支持。反过来说,在极其有限的绿卡签证配额下,给其他几个类型TEA保留了固定配额,也就等于大大压缩了现有类型的配额。

老肖稍微给不太了解EB-5的朋友补充一下:

移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EB-5移民申请(也称为I-526申请),只负责审批,不会考虑绿卡配额够不够。

美国EB-5相关立法里面,对EB-5每年只分配10000张绿卡。

注意:配额不是10000个申请,是10000张绿卡。如果申请通过,一家人都可以拿到绿卡,目前每个申请(即每个家庭)平均需要不到2.5张绿卡。准确数据没出来,父母给面临排期问题的子女独立申请越来越多,老肖相信每个申请平均需要的绿卡数还会持续下降。

因为I-526申请递交和获批的越来越多,年度绿卡配额不够,就出现“排期”。也就是排队。

总之,配额严重不足,排队周期太长。这也是行业一直呼吁放开EB-5绿卡配额的地方。可惜,这一版提案没有让步。

现在这一版提案,有人为把已经非常有限的10000张绿卡拆成不同类型,分别计算配额。搞得十分复杂不说,单说某个类型如果申请人非常多、其对应配额又大幅减小,那排期就会进一步变长。这是本次改法对投资人影响最大的事情之一。

老肖不敢细算下去。一个这是讨论中的提案,不到公布那一天、每天可能都会变;另一个是提案没说清楚现有的TEA怎么办,因为现在TEA都没有按照上述5种类型区分,是等这批TEA都消化完再这么算(TEA目前是一年有效期,提案说要改为2年,但应该是新批准的TEA),还是每个TEA都单独重新评估?

这个分类,对项目影响也比较大。如果真的强硬坚持马上生效,几家欢喜几家愁啊!

对于这一条,特别是配额排期部分,估计有些一直唱空EB-5、包括唱空区域中心的人,会借此大做文章,给投资人造成巨大的恐慌。

对此,老肖还是建议各位朋友,不要乱了方寸,

第一要看到法案最终版本;

第二再根据不同情况深入进行计算;

第三要相信美国人总的来说还是欢迎EB-5的,

如果因为排期、配额等等搞得市场大幅萎缩,美国人也没有好处,说不定未来会有其他方式的放开配额,EB-5的发展史上也出现过。

2. 项目如何祖父化?也就是什么项目涨、怎么涨价

看起来最低投资额涨价、包括涨到80万美元,基本没有争议了。争议的焦点是:什么项目会涨?何时涨?

提案还在争吵,至少有业内力量想保住有I-526获批和获得I-924模范预批(ExemplarApproval)的项目暂缓涨价。不过这两类项目市场上比例不高。其他类型还不知道会不会涨价、或延期涨价。

老肖是非常不希望“一刀切”发生。

老肖相信,市场上很多力量也在试图游说修改这一点,毕竟“一刀切”对项目的募资、顺利执行负面影响非常大。不管怎样,看起来50万美金的项目会快速变少。

犹豫不决的申请人如果很在意这一点,还是要把握住某些最终能锁定50万美金的项目。这一波末班车开走了,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就算暂缓涨价,但这个延长90天、分阶段涨的说法,实在是不可思议。老肖觉得这一条完全是外行强加进来的,有点利益交换的意思。这一条通过的可能性极低:

资金来源方案的准备和换汇,一个月能做完的申请人寥寥无几。

如果晚几天就涨价了、资金不够了、资金方案只好重新做?有些资金方案(比如银行抵押贷款还涉及房产价值评估等),不是能随便推翻重来的。

项目文件怎么改?

EB-5毕竟是证券产品,相关文件的修改、募资额、股份数、还款处理等等,都是严肃的事情,涉及多人的利益。签好这些文件才能递案,就算改改,一个月可能都不一定够。

3. 法案生效和影响

“对于新法生效前,递交的I-526适用老法”这句话很重要,如果按照比较乐观态度的解读,那就是申请人在新法生效前递案的,绝大部分都按照现在的规矩来。这至少对在12.11(确切地说是新法生效前)递案的客人来说,还是相对放心的。

当然,TEA、就业计算、资金来源等等,后面审理时到底怎么个标准,还有待明确。搞不好这一版法案来不及说清楚,留给以后移民局再出细则(备忘录)来进一步解释。

4. 就业计算中,限制间接就业不超过90%

这个说法,有很多技术性问题,老肖在之前《EB-5的新法,真的要来了吗?! 增补版》解读过了。看起来不是很大的争议点。
按照“对于新法生效前,递交的I-526适用老法”的说法,对新法生效之前递案的客人,可能没影响。对以后的项目,在评估其就业的时候,需要额外了解其直接就业产生的数量和可能性了。

5. 其他

“每个EB-5申请缴费1万美金,支持到9/11基金”,这个有什么依据?要求每个投资移民的外国人向你美国的恐怖袭击基金捐款?!真是美国式地主思维。

这个提议很可能只是提案讨论中的小插曲,老肖不浪费笔墨···

“投资者救济”,这个在12.4草案也出现过,大意就是:如果区域中心关停,申请人个人的案子依旧继续。这是对申请人比较有利的安全性方案,包括现在已经递案、遇到问题的申请人,也会因此受益。

“再延期一周推出?”,这个消息其实只对正在要递案到了最后关头、眼看来不及的申请人送了个救生圈。但目前还不明确,各方大佬们正在明争暗战。即使延期一周,对于其他意向申请人也是望洋兴叹···
然而,还有3天时间,变数无处不在,

或许在最终一刻,美国大佬们灵光一现,剔除那些霸王硬上弓的条款,EB-5新法柳暗花明···

别的不多说,只待法案最终版!

Tips

老肖文/《EB-5的新法,真的要来了吗?! 增补版》

文章编辑:老肖话移民,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ctell.com/archives/4621

(0)
上一篇 2015 年 12 月 9 日 12:01
下一篇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0: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