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移民律师欺诈,一刑拘一吊执照 | 美国投资移民又传噩耗

这两天又有美国媒体报道,EB-5投资者被骗,而且是被加州当地律师骗。在这个法律和投资混杂的行业,有些律师常在河边走,难免不受利益诱惑而背离律师执业操守,年初就已经传出SEC正在调查移民律师,这不就有两个律师被控EB-5欺诈。今后有可能,在EB-5行业,律师会同砖家和老湿一样齐名。

忽悠

一些打着律师旗号的,做出来的行为确实不敢恭维,甚至前两周还有业内朋友希望EB5Sir能披露,并警示投资者勿受某个所谓大律师的忽悠,今天特提醒投资者远离那些语出惊人的所谓律师。今天的报道特意花精力,详细披露其中一起案件的详细过程,也是想给那些过分迷信在美国本土,通过亲戚朋友找项目找律师的投资者,敲个警钟。

第一位,Ming Gang Li(李明刚)

9月5日美国星岛日报的披露,移民律师Ming Gang Li涉嫌EB-5投资移民骗案,报道比较简单,EB5Sir就去扒拉了下加州律师公会的网站,查到的情况如下:

* Ming Gang Li,1994年9月12日获得加州律师执照;

* 2015年7月28日,加州律师法曹惩戒庭(State Bar Court),判决责令吊销律师执照;

I. 背景:

* 2010年6月,Li认识了一个开办电话营销业务,叫Robert Klayman的人。两人商议,认为Robert Klayman的业务可以申请设立Media Marketing Regional Center(MMRC)区域中心,以通过利用外国投资者的资金。

* 2010年11月,Robert Klayman向USCIS(移民局)递交了区域中心申请,但是USCIS认为其商业计划含混不清,不能满足审批条件,进而在2011年10月7日,拒绝了其区域中心申请。Li对此完全知情。

* 从2010年至今,Li一共欺骗了4名投资者,分别是** Cao、** Lu、** Lau、** Peng,貌似都是中国投资者。(考虑隐私起见,投资者姓名在本文中不予披露)

2. 欺诈投资者始末:

** Cao:(为了诸位了解诈骗细节,避免今后类似事情,该案例从头到尾,EB5Sir详细介绍下,后面3个案例,时间精力有限,就不再做展开)

* 2010年9月15日,Cao及其父亲联系了Li咨询EB-5美国投资移民。

* 至2010年12月间,双方通过email联系,Li向Cao介绍了Robert Klayman的名为:SCI Live的电话营销业务,并介绍这是一项安全的投资,能创造10个就业。Cao要Li个人担保还款,Li同意。(EB5Sir注:Robert Klayman的区域中心没有申请下来,这里应该是通过直投的方式来办理EB-5)

* 在Li向Cao保证的时候,其疏于告诉Cao,其投资是处于风险(at risk),因为其投资是SCI Live所收到的第一笔投资,SCI Live所使用的软件尚未经过大面积测试,同时并不确认是否有收费客户来支持SCI Live会成为一项成功的生意。

* 在邮件往来中,Li个人担保Cao在SCI Live的投资。该担保是不真实并且误导的,因为Li明白其并无偿还资金实力。

* 2010年10月,Cao聘请Li为其办理EB-5的I-526申请,以及其后的I-829申请。

* Li从未向Cao披露,他与Robert Klayman之前有个人以及业务关系,以及MMRC申请区域中心被拒。

* Cao同意预付5万美金律师费给Li,并且将50万美金通过Li投资到SCI Live,Li承诺如果Cao的I-829申请被拒,将退还3万美金律师费给Cao。

* 2010年10月28日,Cao汇款55万给Li的律师信用账户。

* 2010年11月16日,Li将50万投资款,汇给Robert Klayman。

* 2010年12月,Li为Cao递交了I-526申请。

* 在Cao给USCIS的申请书上,Li注明Cao是SCI Live的第一个投资者,风险极高。(EB5Sir注:想必USCIS要求EB-5处于风险中,Li才如此说明)

* Li告诉USCIS,SCI Live注册在Delaware,Cao是董事会董事并参与管理,这是欺骗行为。

* 2010年12月,SCI Live是Nevada的注册公司,并且Li知道其并非参与公司管理。

* 2012年3月,USCIS批准Cao的I-526申请。

* 2012年4月15日,Cao告诉Li其在互联网上发现了关于SCI Live的负面信息。Li隐瞒了MMRC区域中心申请被拒,并且SCI Live已经不再运营的消息,向Cao保证SCI Live的生意很好。

* Li从未协助Cao办理I-829申请,因此在2014年Cao的有条件绿卡过期后,被要求返回中国。

* Li因此未能提供I-829申请的3万美金律师服务,但至今,Li未退还Cao的投资款及其律师费用。

法庭认为Li的违法事由:

* Li未通过书面方式,告知Cao,其与Robert Klayman之前的个人及业务关系。

* 未能为Cao递交I-829申请。

* 违反诚信,明知有假,告诉Cao,SCI Live的投资安全,业务很好,并能雇用全职员工。

* 违反诚信,虚假陈述,告诉USCIS,SCI Live是Delaware的企业,Cao是董事会成员,并参与管理。

* 使用欺骗误导、个人担保的方式,建议Cao投资到SCI Live。

* 未能为Cao递交I-829申请,故而不能挣取该3万美金律师费。

以上是关于客户**Cao的案件的来龙去脉,其他3个投资者的情况基本一致,包括至今(7月28日法庭判决日)都未退还所有投资者投资款和律师费,但是Li的违规做法除上述之外,还有:

* 客户Lu的I-526收到RFE(补件回函),USCIS质疑Lu的投资以及SCI Live的运营,Li从未回复该RFE,致使Lu的I-526申请被拒。

* 客户Lau,也在2012年收到RFE,USCIS需要SCI Live澄清其2010-2011年间的就业雇用事宜,并就此拒绝Lau的I-526申请。

* 客户Peng,在之前两个客户的I-526申请被拒之后,Li在2012年为Peng办理Robert Klayman的另一个名为Intemet Media Direct(IMD)的投资移民业务,Li用两处个人房产为Peng担保,但是Li分别将这俩处房产抵押转让及出售,且都未通知Peng。

另外,Li将以上客户汇入其律师信用账户的资金,用以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相关法律。

律师法庭据此,判决Ming Gang Li退还所有律师费(第一个客户Cao的只退3万美金的I-829律师费,其他没人5万美金),并且吊销其律师执照。判决书上,EB5Sir没有找到关于返还投资款的内容,据有些媒体说由于业务已经破产,客户无法收回投资款,本人尚未找到详实信息来源来核实。

该法庭判决原文,有需要的朋友,可微信留言索取。

第二位,Stephen Young Kang

虽然看似更狗血,不过EB-5欺诈的案情相对简单,外媒报道也比较多,EB5Sir结合了媒体报道,来做个简单介绍下。

根据联邦法院对Newport Beach的律师Stephen Young Kang的指控以及FBI的声明:

Stephen Young Kang同意为一对夫妇提供律师和投资服务,为其办理EB-5投资移民,该夫妇在2011年汇了100万美元给Kang,但是Kang未能按照承诺做出投资。相反的,Kang将其用于个人及业务开销,同时支付前期的投资者。当该对投资者要求返还资金时,Kang又挪用其他客户的资金,来返还其一部分资金。

Stephen Young Kang被指控,20项电汇欺诈和5项洗钱罪名。

此外,Ottogi America Inc公司雇佣Stephen Young Kang为其购买靠近Gardena分销中心的物业,并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汇了370万到Kang的律师信用账户,但Kang将其挪用,用作个人开销或投资或支付其他受害人。

政府认为Kang在加州、德州和首尔还有其他受害者,并公布了FBI的举报电话。

Kang面临着最高20年每项的汇款欺诈和最高10年的洗钱指控,也就是所谓最高450年的刑期。

8月10日,嫌犯前往首尔时,在洛杉矶机场,由FBI和国税局(IRS)执法部门联合逮捕,并于9月1日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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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15 年 9 月 8 日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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