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看下SEF法案原文
解读
第80条
永久居留许可
1. 在不与第三国公民持有长期居留许可相关条例冲突的前提下,非欧盟国家公民需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被签发永久居留许可:
a) 持临时居留许可至少五年;
b) 在葡萄牙居住的最后五年内,没有受到单独或累计超过一年的犯罪判处和监禁处罚。被判犯有本法所规定的故意犯罪,某种程度上与该罪行有关的恐怖主义、暴力犯罪特别是高度组织犯罪,包括已暂缓的判决;
c) 有Article 52段落1(d)【1】中提及的维持生活的方式;
d) 居住证明;
e) 具备基础葡语水平。
*第52条1(d)
(d)拥有负责内部事务及社保部门监管命令所规定的充足生活来源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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