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关入境规定

新加坡入境检查站设有红色与绿色两种通道。新加坡关税局规定,赴新者若携带超出规定消费税或关税免税优惠数额及其它须缴税的物品、管制性或限制性物品、禁运物品,须使用红色通道,管制性物品须有入口准证或有关管制机构签发的授权书方可入新;若未携带上述三种物品,则使用绿色通道。关卡人员有权在绿色通道进行选择性检查。若有任何疑问,可到红色通道寻求协助。应完整并准确无误申报,错误申报是违法行为,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新元或监禁。贩毒在新加坡属于严重罪行,贩毒者在新加坡法律下可被判处死刑。切勿替他人携带物品,若所携带物品为(或者包括)禁运、受管制、限制性或需缴税物品,携带者必须为这些物品负责。

  入境者若携带超过2万新元或等值的可转让证券,必须填写申报表,在入境时交给红色通道关卡人员。携带同等款项的出境者,可把表格提交给出境柜台的关卡人员。

  需缴税物品:酒类,包括烈性酒、葡萄酒、啤酒、麦酒、黑啤酒和果酒;烟草产品,包括香烟及雪茄;发动机燃料等。另外,酒精浓度超过0.5%的饮料必须缴纳关税,包括啤酒混合饮料、瓶装酒精饮料及一般供保健和烹饪用途的酒类,如法国廊酒、养命酒、药酒和米酒。

  管制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动物、飞禽、鱼类、植物和有关产品;光碟、影碟、影片和视频游戏;武器和军火炸药;药物和医药产品;电信和无线电通信设备;手铐和警棍。

  禁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口嚼烟草与仿制烟草产品(如无烟水烟和电子香烟);口香糖;类似手枪或左轮手枪式样的打火机;受管制药物与精神药物;濒临绝种野生动物及其衍生产品;爆竹;淫秽刊物、出版物、录像带、光碟与软件;盗版出版物、录像带、光碟、影碟、激光唱片、或卡带;煽动性及谋反性资料。

  携带以下物品,需领取通关许可证(事先通过有资质的新加坡公司向关税局申请,获批准后持关税局核发的许可文件入关):超过400克的香烟或其它烟草产品,超过10公升的酒类,超过10公升的汽油(装于机动车备用容器内),超过500克的私用投资贵金属,供贸易、商业或商务用途且消费税超过300新元的进口物品,价值超过400新元并且明确标示为商用样本(酒类和烟草产品除外)的物品。

  18岁及以上、从马来西亚以外国家入新、且抵新前在境外逗留不少于48小时者,可享有以下任意一种组合的酒类关税免税优惠:(一)一公升烈性酒,一公升葡萄酒和一公升啤酒;(二)两公升葡萄酒和一公升啤酒;(三)一公升葡萄酒和两公升啤酒。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酒只能供私用且有关品类未被法律禁止引进新加坡。

  课税、免税、禁止、限制、管制物品的有关问题,可咨询新加坡关税局(电话:0065-63552000,传真:0065-6250 8663,电邮:customs_feedback@customs.gov.sg),也可登录该局官网(www.customs.gov.sg)下载旅客通关指南(中文版)。

文章编辑:移民通,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ctell.com/archives/13793

(0)
上一篇 2019 年 6 月 3 日 11:38
下一篇 2013 年 10 月 31 日 20:4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