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您的EB-5之路何去何从?

EB-5从今年9月开始,历经了几次剧情大逆转,悬疑片变成惊悚片、悲剧片、战争片,现在尘埃落定,最终变成了喜剧片,也就是不做任何改变、延期到明年9月底(2016年的美国财年底结束)。长达9个多月,似乎大部分人都松了一口气。现在马上辞旧迎新了,您的EB-5之路,如果还没开始,明年准备怎么走呢?

移民路

“变法72天”带来的启示

9月30日EB-5区域中心法案到期日未能达成一致,随后跟着联邦政府预算法案,延期到12月11日,粗粗算一下有72天(实际直到12月18日才最终确定进一步延期)。按一个习惯的说法,老肖称之为“变法72天”。这72天里面美国从国会到行业协会到各个利益团体,发生了诸多精彩剧情,老肖不再回顾。只谈一点概括的启示:

EB-5项目对美国经济、就业有不小的帮助,累计投入超过300亿美金,创造或正在创造数十万个就业,几乎没有花纳税人一分钱。这点深受很多美国人欢迎!

EB-5从2009年以后迅猛发展、申请人快速增加,原因很多,主要还是与其他国家大幅提高门槛、EB-5政策趋于稳定和友好、项目逐渐合理稳健、市场成熟以及美国吸引力较高等等因素综合造就而成。

EB-5发展快了、监管没有跟上,就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欺诈、资金挪用、过程不合规范等等。根据数量可以看出,不管有些人对此怎么刻意去放大,这些负面问题毕竟不是EB-5项目的主流,但也的确给了要求从严治理的人士以口实。这是本次改法的主要推动力之一。

另一方面,快速涌入美国的低成本的EB-5资金,的确集中进入了某些行业、地域,让另外一些利益代表认为有失公平。这是本次改法的另一推动力,也是各种TEA新概念、配额限制等等的由来。而且这股力量还不小。

绿卡签证配额没有放开,也是同样说明博弈远未结束。

最后,法案未做任何改动延期9个多月,说明现有的利益方取得了暂时胜利。

过程如此激烈,看得出两股力量其实并没有非常悬殊的差别。

各位也不要觉得到2016年9月30号之前,整个EB-5的法案和格局都会稳定不变。其实改法的硝烟还在美国国会弥漫·····

怎么看待目前的结果?

对投资人来说,目前无条件延期9个月的结果,老肖认为除了两件事情之外,其他基本还都是好事。

所谓“好事”,老肖说的是Grass主导的新草案中,其主要内容因为没有实施、所以对投资人有利的部分。比较重要的有:

没涨价—投入不用增加了。而且所有项目都没涨,投资人可以继续充分选择项目。

TEA没改变—普遍受投资人欢迎的大都市项目继续可以投入

TEA没设定限额—不会出现对部分申请人极其夸张的排期,所有人还是同样的顺序排队

项目就业计算没有增加限制—没有要求间接就业不超过90%,那么广受欢迎的建筑项目、就业还没有影响

资金来源要求没变—尽管现在资金来源是I-526申请阶段的主要难点,但幸亏资金来源没有按照Grassley们要求的、变得那么苛刻。

那么,老肖说的两件很遗憾的事情就是:

1. 草案提出对EB-5的行业加强监管,可惜未能实施。

加强监管,对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是很有价值的事情。另外,行业如果发展健康、声誉良好,自然会吸引更多人的投入,行成良性的循环。这是投资人与行业双赢的做法。

尽管之前Grassley主导的草案没有通过,但是,老肖注意到,另外的相关加强行业监管提案的草案本周已经出台,相当于把原先的草案中对于EB-5项目诚信监管方面的内容,取出来单独做了一个提案。

这个提案,估计反对的声音会非常少。

如果通过,老肖觉得对于EB-5行业是非常好的事情—既补足了之前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执意大幅改革EB-5的部分批评,让下一次大幅改革的“借口”少了很多。

当然草案能不能变成法案,事实证明期间步骤漫长、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2. 再就是排期没有解决!

简单说明,因为法案中,每年给予EB-5申请人(含家庭)只有一万张绿卡签证配额,当申请并获批的人数超过了这个配额,就只好排队等,这就大约是“排期”的意思。

今年美国EB-5两次要改法,想赶在改法之前递案的申请人非常多,所以在移民局排队待审(Pending)的案子数量可谓爆棚。造成直接的结果,就是排期会很久。

中国申请人办理EB-5的主要目的,相当一部分比例主要是为了子女的教育和工作机会。如果排期太久,会大大打乱原有计划。比如,如果排期问题不解决,那么现在17周岁的子女,恐怕已经不适合再跟随父母作为附属申请人,因为这样有可能面临超龄而拿不到绿卡。如果在今年5月排期刚刚正式发生的时候,经过测算,当时18周岁出头的子女还可以一试。(具体排期计算,老肖另外再聊)。

同样,有些父母是为了在美国读书的子女单独申请EB-5,希望他们毕业以后可以避开OPT找工作难关和H1B极难抽中的问题,但如果子女已经读大三或以上,按照当前的排期状况,想通过获得绿卡来避开上述难题,恐怕是来不及了,好在今年10月美国移民局开始试行两个排期表,其中我们成为“表B”,对于在美读书、工作等情况,I-526获批后可以通过递交I-485表格来“享受绿卡待遇”;不过看起来这个表B的执行还不稳定。

排期明显变长的问题,会打乱不少投资人的移民规划!当然,Grassley的草案根本就没有解决排期,甚至对TEA划分类型设定配额,还会加剧排期压力。

本着良好的愿望,老肖希望能够有排期解决方案的美好故事发生····按说EB-5无条件延期9个月已经是对投资人和行业几乎想不到的好事,但人心总是不满足····

至于草案中提出的一些加快审核等等美好设想,未必能实现。在其他条件不好(特别是配额紧张造成排期未解决)的情况下,这些内容即使通过,对大部分人并无实质性意义。

2016,EB-5会怎么样?

投资人要做决策,既要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同一个“局”里面的其他人,考虑其他人的心理、会怎么决策、对自己的影响,这也就是“博弈论”最基础的概念。

先看涨价

这次法案没有改,所以没有涨价。但是,几个改法提案、草案的版本中,关于涨价的部分是几乎没多大争议的。EB-5法案20多年了还没涨,其他受欢迎的移民目的国,没一个门槛不提高,美国涨价真的在所难免。

老肖收集了一下,这几年各主要移民目的国投资移民涨价、提高难度的情况:

• 2010年4月,澳大利亚提高要求,163B取消

• 2010年10月,香港投资移民从650万港币提高到1000万港币(不可买房;上涨50%)

• 2010年12月,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涨价,40万加币到80万加币(上涨100% )

• 2011年1月,新加坡投资移民涨价,150万新币到250万新币(上涨67% )

• 2011年7月,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每年限额只接收700个(一天抢光,697个来自中国)

• 2012年4月,新加坡新政出台,大幅提高申请人的企业营业额、所占股份比例等要求

• 2012年7月,澳大利亚对商业移民、技术移民等4大类进行大幅收紧,提高门槛

• 2014年5月,加拿大联邦移民局正式取消联邦投资移民项目和联邦企业家移民项目

• 2014年10月,英国投资移民从100万英镑上涨到200万英镑(上涨100%)

• 2014年12月,匈牙利国债投资移民,25万欧元上涨到30万欧元(上涨20% )

• 2015年1月,香港投资移民“暂停”,至今未开放

• 2015年7月,澳大利亚投资移民500万澳币的SIV大幅提高条件、禁止买房;推出高达1500万澳币的PIV(上涨300% )

• 2015年12月,匈牙利国债投资移民,配额从2000个减少为1500个
········

另外,其中某些政策的改变,很有针对中国申请人的意思。因为,某个政策一旦比较好,很快就会有大量的中国人申请,然后,然后就被“玩坏了”。好在,各国政策的改变,几乎不追溯过往的申请。也就是变政基本只影响改变之后的申请。

这么看起来,美国涨价、改法,其实不算是个例。2016年9月30以后,是不是就一定涨价?现在还不好说。因为还有大选、改法流程等政治因素。但是涨价基本是大势所趋了。

所以,这个涨价趋势,一定会对部分意向申请人形成心理压力。有些在这“变法72天”期间一直密切关注改法变化的投资人,应该已经看明白了—凡事要趁早。所以会早做准备。

再看美元

美元走强、人民币贬值是一个不小的因素。美元涨价已经从预期,变成了事实。看几周、几个月的走势还不能说明多大问题,来看一下美元兑人民币汇率5年走势图吧。

美元指数

如果说8月到12月,美元从6.2上涨到6.5,只有4.8%的涨幅,可是这会造成心理预期的不小变化—尽管汇率的变化和股市一样是有涨有跌,但“假如”2016年按照这样的速度发展,到明年8月再做同样的EB-5,可能需要多支出不少的人民币。

高净值人群的敏感度同样也是非常高的。美元上涨会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一部分犹豫的人群做下投资移民的决定。

再看排期

排期来自配额。

未来,EB-5的配额是不是能某种程度放开?老肖觉得大趋势看起来应该是的—美国是一个很强调实用主义的国家,也对移民非常开放,如果EB-5健康发展、对美国利远大于弊,美国政策上一般不会反对,甚至会倾斜。但现在政治上的不利因素还非常多,各大利益集团的利益还很不平衡,行业自身暴露的问题也不少,2016年要想在政策上还有巨大突破看起来难度还不小。

目前的排期状况的确是不太理想的,时间紧张的申请人,的确需要“精打细算“。但对于时间相对不太紧张的申请人来说,也没多大关系。另外对某些人来说,综合比较下来,可能EB-5还是相对来说更好的选择。

2016年一季度递案的人数,肯定比之前因为赶着集中递案少很多,但也未必会少到可以忽略不计。按照博弈的心态,有些人会想:如果自己晚一点递案,中间可能会有很多其他人递案,自己也就可能会更晚很多拿到绿卡。

2016年,我们走着瞧!

Tips

关于Grassley草案的主要内容的解读,尽管没有实施,后面也有调整,但主要改法思路已经基本体现了:

《EB-5的新法,真的要来了吗?! 增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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