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致函国会涨价,被指越权,美国EB-5移民涨价争议不断

4月27日,国土安全部(DHS)部长Jeh Charels Johnson致信美国参议院委员会的参议员Charles E. Grassley和Patrick J. Leahy,建议延长EB-5区域中心计划,并且提高EB-5最低投资额的信函。据此,EB5Sir认为,该信代表着涨价基本达成共识,EB-5行业的第二只靴子即将落地。

美国移民

受日落条款(sunset clause)限制,EB-5区域中心法案到期时刻 – 9月30号,日渐临近,EB-5法案的延期和修改,正在美国政界激烈交锋。EB-5业内也没闲着,上周IIUSA就DHS部长的信又致信两位参议院大佬,25日的微信文章EB5Sir也做了刊发,IIUSA虽然想说100个不,但是很用语都客气。今天我们来看下业内律师Mona Shah和Lory Rosenberg的文章,律师代表个人,言辞就比IIUSA激烈多了,直接指责USCIS(移民局)越权,试图将审判和执法大权独揽一家,有违公平,本文有业内朋友Dora义务翻译,特此感谢。

写给国会有关EB-5项目的信:国土安全部是否使用权利过渡?

即将到来的EB-5区域中心重新授权过程,提供了一个机会,从其结构到审批过程等诸多方面,来检查和调整EB-5计划。2015年4月27日,现任DHS(国土安全部)部长,Jeh Charles Johnson先生,致信国会,信中包含一系列值得讨论的建议。

虽然DHS表明它支持EB-5区域中心计划的重新授权,但是它利用这个机会要求进行重大变革,并且增加过度的监管。Johnson部长的建议:“在EB-5区域中心计划重新授权过程中,加强该计划的完整性”,虽然从出发点来说是好的,但是会削弱而不是加强EB-5计划,以及其在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方面不可否认的影响。此外,Johnson部长建议国会扩展USCIS(移民局)对EB-5项目执行排他性的权利,这些要求走得太远,将太多的EB-5监管权利置于USCIS手中。与此同时,Johnson部长的其它建议忽略了商业现实。

1. 授权USCIS对犯罪和安全问题迅速采取行动。

USCIS是EB-5计划之利益的主要监管者。在这种情况下,USCIS可以根据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的条款,来批准或拒绝申请。然而,Johnson给参议员Grassley和Leahy的信中,寻求一种在其他移民项目中不存在的控制整个计划的方法。

特别是,Johnson要求国会授权USCIS,如果发现区域中心有犯罪活动或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担忧,可以终止一个区域中心的授权。他进一步提出,USCIS可以拒绝涉及重大风险或者欺诈和/或滥用的区域中心申请,以及拒绝或撤销任何涉嫌欺诈、虚假陈述、犯罪、或者威胁国家安全的EB-5相关申请。

同样,Johnson主张“应该授权USCIS对监管的区域中心进行罚款或在适当情况下对区域中心进行临时停业处罚”,并加强USCIS现有的,在不再促进经济增长的基础上终止区域中心的权力。

这与管理其他计划的权力分配是不一致的。例如,USCIS被授权审批调整状态的申请。然而,如果没有满足举证责任和欺诈嫌疑,任何相应的调查或制裁的实施都是由DHS的另外一个不同部门执行。在其他项目中,涉及利益判决的行为与执法行为是分离的,这是必要的,因为所涉及利益的资格问题。

事实上,在当前,一旦申请被拒,移民法庭的角色是,处理EB-5上诉人的案子。因此,与其他移民计划相一致,USCIS管理EB-5计划的权限,不应该包括作为执法机构来解决违反EB-5法令的情况。

这些授权提议引发了许多问题:关于如何、由谁、根据什么标准,来调查和确定这类犯罪或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提议由USCIS来管理这些额外的功能,是将评判员、检察官和法官这些相互冲突的位置不当地归结在一起,而不顾应该提供给区域中心负责人、开发商以及其他利益关系方的正当程序保护。

2. 改进目标就业区域(TEAs)的授权。

当前的“目标就业区”的定义,是EB-5计划所特有的,而且不包括其他联邦或州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授权。

8CFR201.6(i)法案的部分内容:

美国任何州的州政府,都可指定,州内的位于大都市统计区内,或一个有20000或更多的人口的城市或小镇内的,一个特定的地理或政治分区,为一个高失业率的地区(至少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0%)。这种指定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对这些地理或政治分区边界的描述和获得失业率统计数据的方法,都可以提供给外国企业家用于提交I-526表格。

TEA的认定已经明确由州政府机构进行。尽管有争论认为,一些州政府机构操纵人口普查区域,可能被认为是不恰当的分区或选区划分不公,EB-5计划的终极目标和目的是创造就业机会,从而刺激经济。经验丰富的从业者认为,为什么不采用像国家劳工部或人力资源机构这样权威的部门来认定TEA,主要原因在于。降低失业率和增加劳动力是每个州的利益。此外,州政府机构,正在追崇联邦和州政府目前使用良好定义的法律框架,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据此,就需要有一个更广泛TEA定义。各州应该有权决定他们想要在哪些区域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要求州政府强调项目所在地特定的人口普查区的失业率,而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创造的就业机会,同样有利于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的个人。

EB-5计划的目的是创造就业。在过去的几年里,EB-5计划受到主要玩家的欢迎。很明显,EB-5计划已经从夫妻老婆店的项目风格转变,开始呈现一个不同的形象——一个更可信的形象。所以,大型开发商企业将自己的钱同样投入项目。这说明了大型城市项目的受欢迎程度。不应该被忽视的是,正是这些大型项目惠及很多不起眼的小项目所无法惠及的黎民。事实上,我们并不是在城市地区还是在农村地区创造就业之间做选择,而是在美国或在他国创造就业之间进行选择。

削减TEA将阻止在所有城市地区的大型项目。其结果会立即减少EB-5对很多投资者的吸引力。风险和投资资金的损失,一直是EB-5计划的中心主题。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经济刺激方法,可以是税收激励、工资额度,或其他投资激励。为什么就不能包括移民激励?

通常,国会和州政府已经对特定的区域,如特许区域和经济开发区,采取针对弱势地区的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在这些区域设立企业。如果一个项目坐落在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区域,而不是建立在人口密度低的农村地区,会影响更多的人,那它更有可能刺激经济。将这些现有联邦和州的区域授权与TEA的授权,结合起来形成共识,将使EB-5计划与更广泛的经济发展政策目标相一致。

3. 提高最低投资金额。

今天,大约90%的EB-5项目,每位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当前EB-5投资计划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围绕着50万美元的投资,吸引了数十亿美元进入美国。对于规模较小的独立项目而言,当前的最低投资金额是过时的和不现实的。然而,这个最低投资金额有利于汇集资金和大规模开发项目。大多数的EB-5从业人员、代理商、经纪人和律师都一致认为,最低投资金额的任何显著增加,都将使市场上的许多投资者被拒之门外。“风险”因素无疑将使更高投金额的美国项目的吸引力降低,而50万美元的最低投资金额会鼓励更多的投资者。EB-5利益相关者和政客们在进行讨论,对于使用EB-5来募集大规模投资资金,用于进行资金不足的美国基础设施建设 。将EB-5资金注入美国老化的基础设施,有着非常令人兴奋的发展潜力,同时如果把最低投资金额保持在50万美元,就能很容易地为这些项目募集大量资金。

同样不能被忽视的是,向美国经济注入新鲜资本的50万美元投资者,他们中的大多数将对他们在全球收入进行纳税,购买房地产,吸引专业人士,为教育买单,并对股票市场进行投资,以及扩展他们在美国的业务。例如,2010年,新移民企业主的净营业收入总额为1,212亿美元,占全国净营业收入的15%。此外,一旦最初的EB-5投资资金返回,这些资金有很大的可能性将再次投资在美国。

4. 要求在投资者递交申请前,区域中心先提交商业计划书。

Johnson部长要求国会,USCIS应该被授权,在投资者递交申请前,要求区域中心提交,同商业计划书和其他组织文件一起的,投资建议书。鉴于目前的审批时间——这种性质的要求可能会推迟项目很多年。这一建议忽略了一个商业现实:实际时间限制将会毫无疑问地影响项目的可行性。

结论:

Johnson部长的提议案在许多方面滥用权力,并应该以EB-5计划的目的为标准进行评判。必须通过全盘考虑,以确保USCIS不会单方面滥用权力而损害EB-5计划的健康。尽管Johnson部长的提议案包含一些将受到普遍欢迎的调整和改进,国会必须坚持机构问责制、透明度和效率作为再授权的试金石。最重要的是,人们不应忘记,在很短的时间内,EB-5已经将大量的、数十亿的美元带到美国,并让美国公民为之受益。

正如本文作者的观点一样,EB-5涨价以及限定TEA的范围,这两个最最重要的潜在因素,并非一定符合美国的利益。全球的移民市场资源分配,美国门槛抬高了,一定会阻碍投资者参与,再加上EB-5排期的因素,如何协调到一个合理的范围,正是国会当权者们需要平衡的。

原文作者:Mona Shah和Lory Rosenberg律师,原文来源:blog.mshah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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