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Malaysia)简介概况

马来西亚(Malaysia)简介概况

【国 名】 马来西亚(Malaysia)

  【面 积】 约33万平方公里。

  【人 口】 3240万。其中马来人69.1%,华人23%,印度人6.9%,其他种族1.0%。马来语为国语,通用英语,华语使用较广泛。伊斯兰教为国教,其他宗教有佛教、印度教和基督教等。

  【首 都】 吉隆坡(Kuala Lumpur),人口约180万。

  【国家元首】 最高元首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沙阿(Al-Sultan Abdullah Ri’ayatuddin Al-Mustafa Billah Shah Ibni Sultan Haji Ahmad Shah Al-Musta’in Billah),2019年1月31日就任第16任最高元首。

  【重要节日】 全国各地大小节日约有上百个,政府规定的全国性节日有10个,即:国庆(又称独立日,8月31日)、元旦、开斋节、春节、哈芝节、屠妖节、五一节、圣诞节、卫塞节、现任最高元首诞辰。除少数节日日期固定外,其余节日的具体日期由政府在前一年统一公布。

  【简 况】 位于东南亚,国土被南中国海分隔成东、西两部分。西马位于马来半岛南部,北与泰国接壤,南与新加坡隔柔佛海峡相望,东临南中国海,西濒马六甲海峡。东马位于加里曼丹岛北部,与印尼、菲律宾、文莱相邻。全国海岸线总长4192公里。属热带雨林气候。内地山区年均气温22-28℃,沿海平原为25-30℃。

  公元初,马来半岛有羯荼、狼牙修等古国。15世纪初以马六甲为中心的满剌加王国统一了马来半岛的大部分。16世纪开始先后被葡萄牙、荷兰、英国占领。20世纪初完全沦为英国殖民地。加里曼丹岛沙捞越、沙巴历史上属文莱,1888年两地沦为英国保护地。二战中,马来半岛、沙捞越、沙巴被日本占领。战后英国恢复殖民统治。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宣布独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亚联合邦同新加坡、沙捞越、沙巴合并组成马来西亚(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

  【政 治】 实行君主立宪联邦制。因历史原因,沙捞越州和沙巴州拥有较大自治权。

  以巫统为首的执政党联盟国民阵线(简称“国阵”)长期执政,政局总体稳定。2003年10月31日,马哈蒂尔辞去党政职务,巴达维接任马来西亚第五位总理及国阵、巫统主席。2004和2008年,巴达维两次蝉联总理。2009年3月,巴达维辞去党政职务。4月,纳吉布接任国阵、巫统主席,并担任马第六位总理。2013年5月,纳吉布领导的国阵赢得第十三届全国大选继续执政。2018年5月9日,马来西亚举行第十四届大选,马哈蒂尔领导的希望联盟赢得国会下议院超过半数的议席。马哈蒂尔宣誓就任总理。7月2日,马新政府完成组阁。

  【宪 法】 1957年颁布马来亚宪法,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后继续沿用,改名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后多次修订。宪法规定:最高元首为国家首脑、伊斯兰教领袖兼武装部队统帅,由统治者会议选举产生,任期5年。最高元首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的最高权力,以及任命总理、拒绝解散国会等权力。1993年3月,马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各州苏丹的法律豁免权等特权。1994年5月修改宪法,规定最高元首必须接受并根据政府建议执行公务。2005年1月,马议会再次通过修宪法案,决定将各州的供水事务管理权和文化遗产管理权移交中央政府。

  【统治者会议】 由柔佛、彭亨、雪兰莪、森美兰、霹雳、登嘉楼、吉兰丹、吉打、玻璃市9个州的世袭苏丹和马六甲、槟榔屿、沙捞越、沙巴4个州的州元首组成。其职能是在9个世袭苏丹中轮流选举产生最高元首和副最高元首;审议并颁布国家法律、法规;对全国性的伊斯兰教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审议涉及马来族和沙巴、沙捞越土著民族的特权地位等重大问题。未经该会议同意,不得通过有关统治者特权地位的任何法律。内阁总理和各州州务大臣(有苏丹的州)、首席部长(无苏丹的州)协助会议召开。

  【议 会】 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下议院共设议席222个,任期5年,可连任。现任下议长穆罕默德·阿里夫,2018年7月任职。上议院共70席,由全国13个州议会各选举产生2名,其余44名由最高元首根据内阁推荐委任,任期3年,可连任两届。现任上议长维纳斯瓦兰(S. Vigneswaran),2016年4月26日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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